冒充淘宝代运营公司并进行虚假刷单,继而诈骗淘宝店主,涉案的李某等6人因涉诈骗罪,近日,市二中院对该案审结。判处上诉人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的处罚。
2014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与刘某(另案处理)商量注册成立商贸公司,为淘宝商家提供代理服务,收取服务费。同年11月18日,刘某投资注册成立重庆久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缘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该公司假冒专业网店代运营公司,内设招商部、售后部,截至2016年7月15日,先后招聘曾某、金某、周某、范某等13人,分别担任业务和售后服务人员。公司向员工提供聊天工具号码、快捷用语、成功案例,创立QQ群供员工学习、开展业务、交流经验使用。
久缘公司在运行初期设定299元、599元、899元三个档次的网店代理服务套餐,并向客户声称购买套餐后,即可享受公司提供的淘宝店铺装修、推广、提供货源及售后等服务项目。招商部的业务人员通过在互联网寻找、联系销量差的淘宝网店主,虚构久缘公司具有阿里巴巴线上供应商资质,拥有自己的服装工厂、稳定的货源和专业营销团队等事实,骗取被害人购买服务套餐,将现金转账到久缘公司提供的支付宝账号,成为久缘公司“代理商”,并根据部分被害人的要求,签订虚假的服务协议(虚构刘某为甲方代表)。
2015年11月,久缘公司增设价格为7988元的黄金Vip服务套餐和19988元的钻石Vip服务套餐。当被害人选择购买低价位的代理服务套餐后,售后部人员对被害人店铺上传虚假商品信息,运用 “甩手掌柜”、“流量精灵”等软件、采取虚假交易“刷单”的方式,上传虚假商品信息、增加客户网店一定点击率和销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随后招商部员工以“策划总监”等身份再次联系被害人,谎称由久缘公司出资80万元为客户举办推广活动,每个省份仅限两个名额、以店铺托管、保底销售额和全额返利的条件,引诱、欺骗被害人升级购买7988元的黄金Vip和19988元的钻石Vip服务套餐,但无论何种套餐均不能提升被害人网店的真实点击率和销量。
经查实,通过上述方式,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期间,李某等人骗取被害人王某、杨某等71名淘宝店店主钱款共计人民币36.5万余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被害人购买公司的服务套餐,以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提高被害人对公司的信任度,骗取被害人财物,其数额达到刑事入罪数额标准以上,均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6名被告人进行了定罪量刑。
一审宣判后,李某及其辩护人以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且系单位犯罪,犯罪金额认定错误;曾某以请求从轻处罚为由提起上诉。
经审理,二审法院在一审法院审理的基础上,根据二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不同犯罪金额以及主动退赃、曾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等量刑情节,重新计算被害人损失,涉案金额,维持一审判决对被告人的定罪及四名原审被告人的量刑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对二上诉人的量刑部分,依法判处上诉人李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的刑期。
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周怡
原标题:组建公司虚假刷单 诈骗71个淘宝店主36万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