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家里现金被盗,大足王某主动报警请求帮助,没成想民警在处警时,却在他的家里发现了私藏的枪支……近日,大足法院对该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宣判,王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扣押在案的枪支1支予以没收,交公安机关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这支枪是火药枪,是王某于多年前从他人处获赠的,王某将该其藏匿在家中。2018年11月3日10时许,大足区公安局民警在其家中处警工作时,在其家中二楼卧室内的床面上查获了该火药枪。经鉴定,该枪被认定为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非制式枪弹的非制式枪支(前装填式),认定为枪支。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非制式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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