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因其咸甜辣的口味受到不少市民喜欢,也被网友调侃为“史上最牛零食”,其各种段子在网络上风靡。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厂家生产的辣条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不达标,是各地食药监部门抽检黑榜中的“常客”。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函。这意味着,调味面制品将进行国家标准阶段。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以后消费辣条时,食品安全将更有保障。
走访:辣条老板不给自家小孩吃
5月21日,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来到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农贸市场。在食品批发区域,各种辣条食品被商家摆放在显眼位置,品名有泡椒臭干子、泡椒牛板筋、素鸭脖等。在其鲜艳包装、诱人色泽的外表下,辣条食品价格也很便宜,2元钱就可以买5包。
在照顾生意后,记者与其中一家老板攀谈起来。他表示,这家辣条主要被小商贩批发,然后在中小学校门销售。虽然自己销售的都是合格食品,但因为辣条重油重辣重咸,添加了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他都不让自家小孩吃。“小孩子吃了辣条不吃饭,吃多了对身体也不好。”老板这样说。
记者注意到,的确如老板所说,他销售的都是有厂名、场址、生产日期的辣条。但在品尝了一包泡椒臭干子后,接下来10多分钟,记者嘴巴里依然还是辣条味,的确也有饱腹感。
市民刘先生表示,如今家长多少都会给小孩一些零用钱,最怕的就是小孩去买了不干净不卫生的食品,影响身体健康。他尤其担心这些价格低廉的辣条……
业内:国标出台有积极意义
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辣条一直是各地食药监部门的监管重点,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依然存在。其中,主要涉及菌落总数、霉菌指数超标、质量指标中酸价、过氧化氢值等超标、超范围使用安赛蜜等以及超量使用山梨酸钾及其盐等食品添加剂问题。
同时,各地对辣条的抽检依据的标准不统一,主要参照地方标准,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进行参考。之前,由于调味面制品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久,在食品质量标准的立法上较落后,各地地方法规也难以统一。客观上,对于消费者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对于监管部门增加了管理难度,而对于生产企业这也制约其发展壮大。因此,国家标准的出台对于各方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国标:辣条色香味都有要求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最受老百姓关注的,莫过于涉及食品辣条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
在《征求意见稿》中,首先对什么是调味品面制品进行了界定: 以小麦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脂等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具有一定韧性的即食食品。
在感官要求上,规定了色泽,滋味、气味,状态要求。色泽要求为: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要求为: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酸败,无异味。状态要求为: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状态,无霉变,有韧性,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众所周知,调味面制品是添加了食用油脂的食品,针对公众关注的调味面制品高盐、高油等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氯化物、脂肪技术要求;还规定了酸价、过氧化值限量指标。对于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同时,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微生物限量上也做了相关要求。而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
提醒:未成年人应少吃
业内人士指出,调味面制品有了国家标准无疑是法律完善、社会进步的利好消息。虽然辣条很受中小学生喜欢,但其本身具有含油量高、口味重、含盐量高等特点,如果长期大量摄入,对于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是无益的。因此,家长、老师应进行合适的引导,让未成年人多运动、管住嘴。而未来辣条的发展,也应更加多元化、健康化。
上游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