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获悉,重庆已成功获批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政策,该试点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简化企业资金结汇及使用手续,有利于提高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
重庆自贸试验区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包括资本金、外债资金和境外上市调回资金)及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直接凭支付命令函在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享受比现行政策更加优惠的支付审核政策待遇。该试点的实施改变了目前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使用需事前、逐笔提交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的管理模式。
重庆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流程,积极提升重庆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推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同时,记者了解到,因管理内容改变、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废止和失效17件规范性文件并修改了部分法规条款。
本次公布废止和失效的17件规范性文件涉及进口付汇、服务贸易、外债、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周转头寸、结汇统计等多项业务以及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多类主体的外汇管理。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