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消息,近日,
丹阳市人民法院通报了
一起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案例——
一名中年男子 3 次性侵女儿的同学
网络配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丹阳打工、租住在丹阳的外地男子甲某(43 周岁,化名),一边让女儿的同学乙某(不满 12 周岁女童,化名)观看黄色视频,一边抚摸乙某胸部,事后以曝光看黄片摸胸事件为由,哄骗、要挟乙某,先后 3 次与乙某发生性关系。后因乙某母亲发现并报案,甲某被抓获。
值得注意的是,甲某 3 次性侵两次发生在休息日,一次发生在乙某小升初考试学校放假时。其中,前两次乙某受侵犯时,她到同学家玩,同学不在家中,甲某谎称自己女儿快回来了,让乙某等一等;第三次则是乙某走在路上遇到甲某被带走。
3 次的时间跨度达半年多,乙某家人都未发现,甲某第三次侵犯时情节较重,造成乙某下体受伤、红肿疼痛两个月后,她才告诉了母亲。
2017 年 2 月,丹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甲某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如何防范性侵
女童的遭遇不仅让人心痛,也令人愤怒。
丹阳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蒋玲芳指出,上述犯罪事实发生于熟人之间,被害女童的家长出于对被告人的信任,未加以警觉、防范;女童年幼,受害后未能及时告知家长而使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再得逞。
各位家长也要引起注意,
多给孩子普及防范性侵的知识,
别再让此类悲剧重演↓↓
原标题:不满12岁,女童不止一次遭性侵!对方是其同学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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