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报记者报道公积金新政满月专题《公积金贷款买房着数多》(详见6月5日《广州日报·东莞新闻》DGA18版)后,有不少读者咨询公积金使用的相关问题,记者针对咨询较多的问题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解答。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四成
市民李先生咨询,他在广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但他是东莞户口符合买房的政策,他想在东莞定居买房,是否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东莞市购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除了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同意暂停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以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无论首套、第二套住房)之外,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所需条件与本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并无差异。
“商转公”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南城的卢先生问,他的房子已经还贷几年了,用的是商业贷款,利息和月供比较高。现在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可贷款额度比较高了,他也想将商业贷款转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除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住房公积金贷款必要条件外,“商转公”还需满足:(1)房屋已办出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2)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3)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
装修贷款不能提取公积金
肖小姐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业公寓,装修贷款是否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有:住房装修贷款、购买商铺、车位、写字楼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等住房贷款、信用贷款、消费贷款、行员贷款等,均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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