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官在社区调解案件
11月12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市二中法院召开的关于家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市二中法院及所辖部分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后,建立了未如实申报财产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财产申报制度等多项家事审判机制。家事法官们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灵活运用心理疏导、设置冷静期、调解等方式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
市二中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选择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市二中法院及所辖万州区法院、梁平区法院、开州区法院被确定为试点法院,同时,市二中法院确定忠县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同步开展试点。
家事案件兼具人身性、伦理性和财产性,辖区两级法院根据家事案件的特殊性,积极探索家事审判的规律和理念变革。两级法院树立柔性司法理念,着重关注家庭成员情感的修复、治愈以及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尽力避免当事人受到“二次伤害”。
法官组织案后调解工作
市二中法院指导辖区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家事审判机制建设,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对婚姻家庭案件,要求当事人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对未如实申报的财产经法院查实确有其事者,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该项制度的推行,在防止当事人故意隐匿、转移财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两年多来,3家试点法院及1家法庭共发放财产申报表4876份,这一制度为家事案件分家析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市二中法院及辖区法院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让许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两年多来,市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共为764件案件设置了婚姻冷静期,其中276件占比36%的案件在婚姻冷静期间,夫妻关系得以修复并主动撤诉,冷静期的设置取得了良好效果。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唐中明 实习生 汪意涵 文 市二中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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