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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以上高层建筑可设直升机起降点 《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进入二次审议
11-26 20:02:04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

今(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迎来二次审议。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了解到,由于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可能涉及多个区县,一审稿中仅规定民用机场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会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可操作性不强,因此二审稿将这一规定修改为了: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噪声影响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在机场起降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影响引发的相关问题。

此外,二审稿提出,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一百米以上高层建筑、重点交通枢纽节点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直升机起降点。新建前款所列场地设施,可以按照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要求,预留直升机起降点。

对于航班延误问题,二审稿明确提出,航班发生延误或者取消时,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业应当及时连续公开发布有关航班延误或者取消的信息、原因及补救措施。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了解到,按照会议议程安排,《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拟将于本次大会第二次全体会上提请表决。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何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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