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曾轰动全国的四川乐山女子王某欣绿心公园夜跑被害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遇害者王某欣的家属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对乐山中院的这一判决“很满意”。
2017年12月17日,上游新闻曾以《调查:乐山女教师公园跑步之死》为题,独家连续报道了发生在2017年12月14日的这起女教师在乐山市中心的绿心公园夜跑遇害案:31岁的女教师王某欣在夜跑途中,被被告人李健劫持。
据乐山市检察院在2018年10月24日第一次庭审中指控,被告人李健在王某欣逃跑过程中,用自己的手机多次击打王某欣头部,造成王某欣晕倒,遂准备将王某欣就地掩埋。在此过程中,李健发现被害人还有生命迹象,又用石头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致其滑落至旁边沟渠中。随后,李健将王某欣随身财物全部拿走,并用锄头挖坑将被害人掩埋。
▲王某欣家属收到判决书。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检方认为,被告人李健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李健在乐山中院的庭审中,均否认了检方的指控。
在今天法院宣判后,遇害者王某欣的表哥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家属方对于乐山中院的判决“很满意”,感谢乐山中院能够还遇害的王某欣一个公道,“王某欣的父母在宣判后直接给法官跪下了。”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王某欣一方的家属没有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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