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贵阳打工的重庆壁山人沈廷(化名)接到了来凤镇魁塘村老家哥哥的电话,说是他家老屋被施工队拆了,沈廷一听就急了,连忙给老家的村大队支书打了电话,大队支书表示,知道有施工队来,但是并没有找村委会带路,自己要去看一下才知道。
心急如焚的沈廷立即跟老婆包了一辆车赶回老家。到了村里一看,自家那一百多平的老屋已然化为一片平地,顿时心痛的不得了。连忙报了警并找到施工方,要求给个说法,施工方承认,本该照着图纸拆掉隔壁的房子,但是不知怎么的,操作失误,把沈廷老屋给一起拆掉了,经魁塘村村委会调解,施工方表示愿意赔偿沈廷三千元补偿金。
“那是老一辈留下的祖屋,我跟着爸爸在这里生活过,自己现在年纪也大了(50岁),打算在打工几年就回来养老的,不说赔多少钱,我更希望他们能给我恢复原样。”沈廷说,这几年在外打工,老屋一直是空置的,有的时候哥哥来帮忙照看一下,得知房子被拆了自己很是气愤,房子没了,他感觉自己在村里都“没了念想”。
“我也不知道该喊他们赔多少,130平的屋子,虽然垮了点,但是修一修就行了,三千块钱能重建一个吗?这是欺负人。”沈廷妻子表示,三千块连那些砖头都买不到。
据魁塘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批拆迁的房屋是早在12年由政府以12万/亩(一亩为666.666平方)价格收购的,当时报名的农民是递交了复垦申请的,施工队是由来凤街道发包,由村委会为其提供了名单和电话等详细信息,由施工队联系村民,照着图纸施工的。
“这个施工队产生失误付责任是没有争议的,产权证上有一百多平方,但是没住人,而且有垮塌,肯定要赔偿损失,但估计是赔偿不到收购价格。”该负责人表示,国家是有规定的,老房子垮了政府是不会收购的,但是凭借产权证明可以向村委会申请重新建房,但是如果被收购了的,就不能再享有申请建房修路的权利。
1月17日,双方来到来凤镇街道办事处参与调解,施工方代表在会前对记者表示,他们会全权负责因为施工失误产生的赔偿问题,可是不接受对方的漫天要价,如果今天协商不成,下一步希望能够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权威部门核了价格的话,该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调解结束后沈廷对记者表示,双方没有谈拢,但是自己还是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因为回来的急,手上的活还没做完,行李也还在桐梓,希望能赶紧把事情解决了还得回桐梓去。
律师支招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兴权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个人财产受到了侵害,理应经赔偿得到房屋复建产生的费用,但是施工队如果能出具证明房屋垮塌事实的证据,也可以减免部分赔偿金额,但是因为房屋已然不存在,无法进行测量,如果走司法程序可能会无法直接宣判,所以最好是通过协商来解决。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