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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海生决定逮捕
08-09 16:31:02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8月9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海生(副厅级)涉嫌单位受贿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海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海生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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