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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厅官的弟弟被重判25年:组织涉黑团伙作案18年
07-05 17:27:12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消息,“作为男人,我没有担当好,愧对父母嘱托,没有管束好弟弟。”这是去年11月8日,浙江台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才杰在接受公开审判时,流着泪说出的心里话。

近日,陈才杰“没管好”的弟弟陈才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等19项罪名,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有期徒刑25年。这也是现行《刑法》中所规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年限。

陈才杰接受审判

陈才杰出生于1972年12月,比弟弟陈才强大2岁。2017年4月1日,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后,陈才杰被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谈话。当年11月,其因受贿罪获刑5年。

其实,在此之前的2016年,陈才强就因涉黑被警方抓捕。当时,听闻消息的台州当地百姓无不奔走相告,并在网上发帖称此事为“惊天好消息!”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发现,对陈才强的起诉书有多达近百页,其中指控了其组织领导的涉黑团伙作案时间跨度长达18年,涉案金额达6亿多元。

实际上,陈才强正是把亲哥哥送入牢狱的重要“推手”。他不仅是陈才杰受贿的掩护者,更在多次犯罪后请哥哥出面“平事”。

2008年,已是台州市委委员的陈才杰收到商人朋友王某邀请,入股其在三门的船厂。陈才杰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些”,决定听从王某所言。为了避嫌,陈才杰便以弟弟的名义入股。

此时,陈才强早已在当地建立起了一个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给他的非法活动筹资,陈才强通过“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模式大肆敛财。

靠着陈才杰的影响力,陈才强逐渐获得了台州市政协委员、民建温岭市副主委、台州市民建企业家协会会长等一系列身份,甚至其中还包括一个“台州市公安监督员”的名号。

随着陈才强的“事业”越做越大,陈才杰成为了弟弟身边的“保护伞”。

2010年,陈才强曾因与其合作的某公司副经理“不听自己的话”,指使“手下”在光天化日之下砍伤对方。陈才杰为了消除影响,出面打点有关部门“从轻处理”。

一年后,陈才强又因“手下”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引起了温岭市公安局打黑办的注意。陈才杰再次“出手”,安排陈才强逃往香港“避风头”。

“私下里我也会严肃地批评他,但场面上出于亲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违规帮他打招呼”,陈才杰在接受审判时曾这样为自己开脱。

但纵观陈才强的“涉黑史”,陈才杰在其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除了充当“保护伞”,他还屡次利用职权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事上为弟弟提供帮助。

2016年陈才强被抓后,父母曾经拉着陈才杰的手说,“你弟弟的两个孩子就交给你了”。然而如今,陈才杰不仅照顾不了弟弟的孩子,连自己的妻女,他也只能在狱中思念了。

6月24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在北京开班。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陈才强案的宣判,是自今年1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又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前不久,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在京开班。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开班式中强调,进一步推动各地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把查处“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紧密衔接,把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月份至今,中央已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召开会议。对于这样一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地不断出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陈才强案的宣判,必定会给“漏网之鱼”以巨大震慑。

原标题:落马厅官“没管好”的弟弟,重判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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