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烟台的刘先生在长清区济南曙光射线防护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公司”)购买了两吨防辐射材料,对方承诺在8月13日前到货,但直到8月17日,他才收到货。因遭受损失,刘先生要求赔偿,但未能如愿。
定好的到货时间屡次延迟
刘先生的朋友要在烟台开一家牙科诊所,找刘先生帮忙购买两吨防辐射材料。8月7日,刘先生通过网络找到曙光公司。他告诉记者,因为朋友着急开业,曙光公司又承诺他在8月13日前肯定到货,所以才选了这家公司。“当时我还找了一家聊城的公司,对方说10天左右才能到货,因时间太长,我就没选。”
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货物并没有如期送到。“直到13日上午,我和他们联系,对方才说可能是物流耽误了,表示14日上午肯定能到,让我准备施工就行。”8月14日上午,刘先生把卸车师傅和工人都叫到了施工地点,但又白等了一上午。“我又给他打电话,他说查了一下,最迟15日早上就能到。”然而,直到16日上午货物依旧没到。
商家答应赔偿后“失联”
屡次拖延给刘先生造成了不小损失,“一是拖了3天已经影响正常开业,二是虽然这几天工人没有干活,但还是要付给他们400元的费用。”随后刘先生便联系对方要求赔偿。“当时他答应赔偿,让我收到货后和他联系,可以把600元的物流费用省去。然而,17日收到货后,我给他打电话,他却不接了。”通过查看发货单,刘先生发现,直到8月14日济南的物流公司才收到货。不过,此后他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始终未能接通。没办法,刘先生给曙光公司打去电话,“他们说对此事不了解,那名和我联系的‘王总出差了,暂时不在公司。”延期到货可要求赔偿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多次拨打同样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拨打曙光公司网页显示的手机号码,一名王姓业务员告诉记者,对此事不了解,该公司并非曙光公司。当记者问其是哪里时,对方只称“是济南长清”,对于公司名称不予透露。
当记者拨打该网页上显示的另一部座机号码时发现,仍然是此人接听,“我只是个业务员,你找的那个人暂时不在。”该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造成延期到货的原因是物流没有及时到公司提货。对于提货的物流公司名称和提货时间,该工作人员未明确说明。“货是先从公司送往济南物流公司,再发往烟台,我们没有答应他赔偿。”记者根据刘先生提供的发货单,找到从济南发往烟台的“北方快直送”物流公司,对方表示确实是8月14日收的货,但之前是谁送来的已记不清楚。
对此,山东泉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洪利表示,像此类情况,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赔偿,“如果真的是因物流没有及时提货,商家可提前更换物流公司,确保到货日期。既然已承诺消费者,只要没按时到货,商家便有一定责任。”吕洪利称,如果消费者联系不上对方,或对方不予赔偿,可向消保委等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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