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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泾阳“反杀案”二审开庭 检方认为量刑过重辩方认为无罪
12-20 17:50:42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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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显示,案发前李雷(黄圈)伸手拿烟灰缸(红圈),对面是王浪(橙圈)。图片/视频截屏

12月20日,陕西泾阳“反杀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检方和上诉人王浪的辩护律师就案件诸多焦点展开激辩,检方认为一审量刑九年过重。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此前报道,去年12月,王浪与朋友在酒吧聊天,随后李雷等三人与之发生冲突,并导致李雷死亡。2018年4月,咸阳中院一审判决认定王浪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刑九年。王浪的家人及辩护律师认为,据现有的证据材料,王浪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此次二审的庭审中,王浪的辩护律师王万琼出示了包括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的文证审查意见,指出案件在物证提取、凶器认定、致命原因等多处疑点,并引用了昆山反杀案作为案例,认为王浪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全部要件。

检方认为,王浪的行为虽然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同时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等五个要件。此起案件,一审判决之所以否定成立正当防卫,主要还是考量防卫前提的存在与否。换言之,王浪手持啤酒瓶捅刺死者李雷时,李雷不法侵害的紧迫性,是这起案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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