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小孩嬉戏打闹,这是天性。但对于璧山居民刘女士来说,6岁女儿在街头嬉戏打闹的结果却让人难以接受。由于女儿嬉戏中撞倒了一位八旬老人,最近,法院一审判决监护人刘女士赔偿对方16万多元。
一审判决:刘女士承担赔偿责任
2016年12月29日下午,刘女士的女儿可馨在璧山碧泉街道双狮社区人行道上玩耍,可到了傍晚时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
找到刘女士的是双狮社区居民刘婆婆的儿子谭少勇,他告诉记者,当天85岁的母亲刚刚出门,就被在人行道上奔跑的小朋友撞倒在地。
事发之后,刘女士首先给刘婆婆垫付了一千元的治疗费。刘婆婆的儿子谭少勇赶到现场,双方进行了协商,谭少勇还对协商的过程进行了录音。根据这份录音,刘女士表示,既然6岁的女儿撞伤了老人,他们愿意支付老人的治疗费用。
然而,85岁的老人这一摔倒,可不得了。近两年的时间以来,老人家都一直卧病在床,生活全靠家人护理。
据刘婆婆的儿子介绍,摔倒导致母亲左腿骨折,慢性心功能衰竭,随后,冠心病和脑梗死等多种疾病接踵而至。据此,刘婆婆的儿子代表母亲提起了民事诉讼。
经过近两年的调查,今年十一月,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谭少勇提供的录音证据,再加上当地派出所的调解笔录。刘女士作为女儿的法定监护人,对刘婆婆的摔倒受伤负有责任,判令刘家赔偿16万1千多元。
刘女士不服一审判决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刘女士表示不服并决定上诉。刘女士说,目前她已经找到多名证人,这些证人都能证明女儿当时没有撞到老人。刘女士希望这些证人能在上诉的过程中,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有利的结果。
对于刘女士而言,当初6岁女儿只是在街头嬉戏打闹一下,即便是将老人撞伤了,赔偿也不会太高,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最后的结果会是如此严重。
据刘女士说,她已经找到了几位目击者。她说这几位目击者能够证明老人不是被自己的女儿撞伤的。
采访中,第1眼和630记者注意到,刘女士找到的几位目击者都没有看到老人到底是怎么摔倒的。因此这些证词到底能不能被法院采信,暂时还无法确定。
今天是提起上诉的最后一天,刘女士已经聘请了律师,正式提出上诉。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也会继续关注。但抛开案件来说,这件事情也给我们的家长提了一个醒。
不少家长认为追逐打闹是孩子的天性,有时候也没有及时制止和管教。但从法庭的判决来看,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一旦孩子碰撞到老人和幼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王侃 潘斌
原标题:孩童嬉戏疑闯祸 监护人一审被判赔偿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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