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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08-07 17:01:07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获悉,入夏该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游泳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927户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循环净化消毒设施运行情况等11个检查项目,检测项目包括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浸脚消毒池水余氯等7个检测指标。

目前检查还未结束,市卫监执法人员表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检查结果将对外公示。通过重点监督检查,以进一步强化游泳场所卫生监管,督促游泳场所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

根据游泳场所检查情况,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游泳时注意查看以下内容,以选择卫生安全的游泳场所。

一是查“公示”。查看游泳场馆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卫生信誉度等级等,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二是查“标识”。观察醒目位置是否有“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禁浴标志。

三是查“自检”。查看游泳场馆当日的水质检测公示情况,比如水温、PH值、余氯等。

四是查“水质”。游泳池水应清澈透明、无漂浮物,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水底无沉淀物、周边环境应干净卫生,游泳池壁无藻类生长或污垢。

五是讲究个人卫生。下水前需淋浴和泡脚(下水前淋浴泡脚有助于去除汗液、化妆品等潜在污染物,防止池水污浊影响消毒效果),游泳时带泳镜、泳帽,不要在游池内小便、吐痰,游泳后淋浴清洗全身。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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