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消息,10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打车的事主李先生乘坐滴滴快车时,不慎将一部手机遗失在车上。为了拿回手机,乘客不得不向司机转账1200元钱。对此,滴滴公司回应称,经过协商,司机退还1000元钱后,双方不再追究。
乘客李先生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爆料称,10月23日中午,他从北京市东三环附近乘坐了一辆滴滴快车,到达目的地之后准备付款时,发现手机不见了。“司机的手机网络信号不太稳定,我在车上还帮着打开导航软件指路,我第一反应认为是丢在滴滴的车上了。”李先生说,由于还未付款,他使用另一部手机登录微信后开始尝试联系滴滴司机,司机先是说没有捡到手机,“我的手机里资料很重要,就告诉司机愿意给一部分费用。”
李先生说,他加上了司机的微信之后,先是发过去200元的红包,“我想着等他送过来之后,我再给几百元钱,但是司机开口索要4000元,经过讨价还价之后,司机同意再给1000元钱就送还。”
捡到手机之后,滴滴快车司机与乘客讨价还价
几个小时之后,李先生收到了滴滴司机托人送回的手机并支付了1000元钱。“丢失手机是我的失误,我想着给他几百元就可以了,没想到他索要这么多,所以就向滴滴平台进行了投诉。”
对于李先生所说的捡到手机需要1200元才归还一事,记者电话联系上滴滴司机王师傅,他表示,确实接到了乘客寻找手机的电话,但并没有发现乘客丢失的手机。
10月24日下午,滴滴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司机捡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予归还,司机亦有权向乘客收取一部分油钱等合理支出,但不应收取过多的费用”。在乘客李先生向滴滴平台提供了较为详实的证据后,滴滴平台与司机经过沟通核实,司机承认捡到乘客手机并索要1200元钱,目前该司机在平台干预后,同意退还乘客1000元钱,司乘双方已达成和解。
原标题:滴滴司机捡手机向失主索4000元 平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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