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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糖果、零钱为诱饵,70岁老汉先后强暴4名女童
05-31 20:16:43 来源: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消息,5 月 31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高院了解到,有的不法分子利用长辈、长者身份性侵未成年人,令人关注。在法院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中,一名 70 岁的老汉先后诱骗 4 名女童,并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罪行令人发指。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间,时年 70 岁的罗某某在江苏一个镇上,以面包、糖果、少量零钱为诱饵,先后将 8 岁的周某、5 岁的吴某、6 岁的郑某、4 岁的王某骗到家中,采用强迫手段强行与这四名幼女发生性关系。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奸淫多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从重惩处。罗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依法以强奸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在另一起案例中,被告人葛某某与被害人葛小某系继父女关系,二人自 2008 年起共同生活。2013 年至 2017 年 3 月间,被告人葛某某在明知继女未满 14 周岁的情况下,两次奸淫继女。2017 年 5 月 31 日,被告人葛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葛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2016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3 点左右,59 岁的关某因受 10 岁小娟的父亲委托,驾驶电动三轮车接放学的小娟回家途中,谎称刹车有故障,停车后采用亲吻、抚摸隐私部位等方式对小娟实施猥亵,10 多分钟后离开现场。小娟回家后告诉了父母,后来关某被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关某对不满 14 周岁的女童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关某猥亵被害人的时间长达 10 余分钟,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且归案后拒不悔罪、认罪。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认为,这 3 起案例都是长辈、长者性侵幼女的案件,其中前二起构成强奸罪,第三起构成猥亵儿童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奸淫不满 14 周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2013 年 10 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对不满 12 周岁的儿童实施强奸行为的、多次实施强奸犯罪的,更要从重处罚。

在第一起案例中,被告人罗某某已是一位古稀之年的老者,以零食、少量金钱为诱饵诱骗 4 至 8 岁不等的四名幼女至其家中实施奸淫,其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恶劣,罪行严重。法院依法以强奸罪从重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罗某某实施性侵犯罪时间跨度近两年,但由于受害人年龄小,性别意识不强,加之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到位,没有能够及时发现,以致被告人罗某某连续作案得逞,凸显现阶段对未成年子女的性别教育及人身安全意识教育的缺乏。

原标题:以糖果、零钱为诱饵,70 岁老汉先后强暴 4 名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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