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3月5日,云南网从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经查,时任昆明市殡仪协会会长朱树位于2013年4月、2016年2月主持召开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分6批次组织市殡葬管理处、市殡仪协会、各殡仪馆(公墓)相关人员及各县区民政局分管殡葬工作公职人员赴山西、河北等地考察学习,各县区民政局、各殡仪馆(公墓)相关人员考察费用在各自单位报销,市殡葬管理处、市殡仪协会相关人员考察费用在市殡仪协会会费中报销。学习考察行程中有大量到景点游玩的内容。市殡仪协会组织的6批次学习考察共有公职人员96人(次)参加,共报销公款706530元。
市殡仪协会相关人员心存侥幸,对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置若罔闻,自认为采取变通方式以学习考察的名义就能逃避监督,顶风违纪,组织公职人员公款旅游,在党的十八大及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多次组织公职人员公款旅游。朱树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时任市殡仪协会会长,纪律意识淡漠,主持召开常务理事会决定考察学习事项,对考察学习行程中均安排有大量旅游景点变相公款旅游的情形把关不严,疏于监管,对此,朱树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昆明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朱树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按照干管权限予以追责,违纪款全部追回。
原标题:昆明市殡仪协会原会长朱树位因单位组织人员公款旅游被追责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