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高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介绍,今年以来,重庆法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在保护民营经济方面的作用。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69111件,标的金额896.17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1万余件。
法院在维护市场安全稳定、促进形成透明高效依法的政务环境、规范市场诚信交易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化解纠纷
审结169111件商事纠纷,标的额896.17亿元
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判决,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通过审判职能,加强对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公平竞争权、企业创新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商事纠纷169111件,标的金额896.17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1万余件。
法院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识自治,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无效、可撤销、可解除等情形,尽力确认合同性质和效力,维护民营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形成的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确认合同效力类案件1265件,促进民营企业有效融资,提升市场经济活力。
法院还把依法审理公司设立、股东资格确认、股东出资、公司决议、股权转让等与公司企业有关的民事纠纷,作为促进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和经营规范的重要抓手。
以此为指导,全市法院审结此类纠纷4129件,促进民营企业治理和经营能力提升。
此外,法院加强破产案件审理,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242件,结案86件。对大型民营房地产企业“新天泽系”关联企业等破产重整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进入重整程序,尽力救济和恢复企业经营能力。
营造环境
受理816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类一审案件
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家和严重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增强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
这些举措,有助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安全、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周密部署全市法院推进专项斗争的案件审理工作,将专项斗争与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打击“套路贷”等工作相结合,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市场经营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实施严厉打击。
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格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防止随意扩大适用,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类一审刑事案件816件,审结596件。
保障权益
执结32790件涉民营企业案件
为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法院还加大了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大执行力度。
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等55家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和执行效果。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涉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32790件,促进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
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特别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或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慎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尽量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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