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小区车库变成垃圾场已两年 开发商、物管谁应担责?
12-18 14:46:2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

不管在外如何操劳,家永远是避风的港湾。而小区车位,很多时候是通往这个港湾的必经之路。如果车库变成垃圾场,一进车库自家爱车就吃满灰尘,你会做何感想?南岸区涂山镇聚丰·江山汇小区业主经历这样的状况已经两年之久,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局面?车库的未来又该何去何从?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十年珍藏车位  抢一个少一个

12月17日中午,记者来到南岸区涂山镇聚丰·江山汇小区,不少业主饭后已经在小区内开始散步,小区看上去较为干净整洁,植被经过数年成长也较为繁茂。大门右侧是B1栋,可以看到指引购买车位的横幅,楼栋墙上,张贴有销售车位的广告:十年珍藏火爆开盘,抢一个少一个。稀缺车位,趁早抢位。

小区进门处,张贴有销售车位的广告

在B1栋左侧,是物管张贴的2018年第三季度工作汇报,在保洁工作汇报中,包含有清洗车库、冲洗地面、清理小区死角垃圾等工作。

但根据业主报料反映,该小区从2016年12月起,车库就一直存在装修建筑垃圾,灰尘也铺满地面,存在车胎被垃圾扎破的情况。该小区地下车库共有三层,记者乘坐B1栋电梯来到负一层,一出电梯就可以感受到光线昏暗起来,在距电梯口5米处,就有一处建筑装修垃圾堆放,记者随机在车库内走动,看到类似的堆放处至少有5处。有一处堆放面积目测有四五十平米,用围栏隔离。至于其他地方,还有几辆“僵尸车”停放,车身已经补满蜘蛛网。负一层地面还是水泥地,地面铺满灰尘,在此停放的车辆大多属于用手指可以在车身写字的水平。至于负二层、负三层车库地面均已刷漆,许多地面已经破损,但整体情况好于负一层。据业主介绍,小区停车费是一个月400元,业主可以任选地方停车。现场,只有个别车位显示已经销售,属于私家车位。

小区车库不少地面存在破损情况

记者碰到了一位正准备驱车离开的业主申先生,他说:“很多时候进来车是干净的,出门就像裹了一层灰,这算是增加我们的清洗成本。之前,听其他业主反映,自家车辆在车库被垃圾扎破了轮胎,麻烦得很。”申先生介绍,记者看到的场面,比最恼火时已经清洁了不少。虽然业主们不断在给物管、相关部门反映,但效果并不理想。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有业主发帖称,对于小区停车库堆放垃圾一事,两年已经反映过7次。

物管回应:工作一直都在进行 不处理垃圾还要多

在负一楼车库,记者碰到了四位正在施工的工人,据介绍,他们是开发商请来对车库施工的,施工完毕,会及时对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至于记者看到的垃圾,应由物管负责处理。

接下来,记者找到小区物管重庆聚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苏先生,他介绍,该小区建成于10余年前,共有5栋,当时不少业主购置房屋是用于投资,至今小区内仍有不少清水房。因此,随着房屋买卖,不断有业主装修产生建筑垃圾。

“我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这些垃圾进行处理,如果不处理,堆得还要多,不可能不处理嘛。”苏先生说。“究竟多久处理一次?为啥多次处理后还是这般模样?“记者问道。对此,苏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具体周期,但请记者、业主放心,物管工作会一直做。

小区车库存放有大量垃圾

开发商:多次清理 情况反复

记者也联系到小区开发商重庆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郑先生,他表示,造成如今的状况,开发商和物管公司都有责任,面对车库垃圾问题,开发商并没有推诿,最近半年时间,他已经到现场负责处理过两次垃圾清运。但没隔多久,垃圾又出现,物管又找到开发商,如此反复已经多次。虽然现在开发商在销售车位,但销售情况不太理想。

“说实话,现在这些垃圾究竟是哪里来的,哪些人倾倒的,我也说不清楚。但房子都修了十来年了,工作也交接了,不能每次都找开发商吧。“郑先生说,之前在公司经营良好时,出于企业责任,清理这些垃圾公司责无旁贷。但如今,该公司经营状况并不理想,因此面对这些问题也显得捉襟见肘。

郑先生还透露,因为车库垃圾问题等原因,许多业主拒交物管费。这也一定程度导致物管不愿积极清理车库垃圾,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他认为,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从根本上改变现在的状况,业主也要履行权力与义务,大多数业主交纳物管费后,物管方才有能力改变现状。

社区:将协调三方处理问题

12月17日下午,记者找到涂山镇仁济路社区书记李为智,他介绍,小区有如今的局面,其实和当时规划设计有关——小区并没有合适的垃圾倾倒存放地点。不仅建筑装修垃圾如此,生活垃圾也同样如此。而目前,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委会,社区经过协调,为小区设置了生活垃圾的临时堆放点。他也证实,小区物管费缴纳率较低,也一定程度为处理车库垃圾增添了一定难度。接下来,社区会连同上级部门对小区业主、物管、开发商进行三方调协,尽快处理问题。

律师:如对物管不满意 可成立业委会罢免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兴权律师表示,根据《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首套住房交付并使用2年的应该成立业委会。如果业主对于物管公司服务不满意,如果对于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向物管所在相关部门提起投诉,责令物业整改,也可成立业委会申请罢免物管公司。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文翰 文/图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