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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副会长称遭执行法官非法拘禁殴打 当事法院:举报不属实
01-13 18:24:57 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半年来,云南省昆明市湖南商会副会长付成(化名)一直在为一件事奔走,而这件事,一度令他气愤难平。他说,他遭到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法官的非法拘禁,“我向各单位投诉、控告,但至今没哪个部门给出处理意见。”

对于此事,五华区人民法院则回应,经法院初步了解调查,未发现涉事法官的行为有不妥之处。

然而,付成却坚持,“我并不认可他们的这种内部调查。”他说,既然双方各执一词,不妨请调查部门查看当时的几个执法记录仪,“我申请公开这些录音、摄像,这些证据记录了林昆参与殴打、拘禁我的违法犯罪事实。”

事实究竟如何?

当事人讲述

询问案件执行进展被拘禁

“上手铐、不给吃饭、小便直接尿身上”

付成称,2017年6月19日,他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追问一桩案件的执行情况时,遭到了执行法官林昆的非法拘禁。

这起案件,他四年前就曾申请强制执行。

他说,去年6月中旬,他给林昆发短信,“我说必须对执行情况给一个说法,如果继续拖延不办案,我将向相关部门投诉。”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付成来到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四楼,当面向林昆询问执行进展,“但见面后,林昆并不谈案件,只叫了两名法警做我的笔录,并问那条短信是不是我发的。”

付成称,他承认并重申,如果不办案,他就要去投诉,“林昆一听就暴跳如雷,说要拘留我,让我当天走不掉。”随后双方就此起了口头争执。

付成在寄送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的相关控诉材料中称:“林昆纠集法警一起动手打了我,我奋力挣扎,但被围堵以至无法脱身。上午,我被关在办公室里,被两名法警看守。林昆交代,没他允许,不准我离开。随后,林昆多次过来恐吓、威胁、辱骂,不准我上厕所,不准我用手机。”

约中午1点30分左右,付成接听一个电话,“林昆见状冲上来就打,并与一陆姓法官及两名法警一起群殴我,致使我头部被打伤流血,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被打后我头晕呕吐,血压上升。”付成称,之后,林昆指使法警用手铐将其背铐了近2个小时,致使其手腕以下部分手指麻木,失去知觉。

▲付成受伤

▲付成受伤

付成告诉红星新闻,当天上午、下午他各被打了一次,他举报林昆,林昆却不避嫌来做笔录,直到执行局局长马正功回来,铐在他手上的手铐才被打开。他最后在当晚20时30分离开,“我被限制人身自由近10个小时,没有东西吃,厕所不能上,小便直接尿身上。”

付成当晚报警,并因身体不适被120送往医院,次日上午辖区派出所对他做了相关笔录。

一桩民间借贷案

执行4年偿还金额不足本金

“执行局法官消极执行”

付成是云南省昆明市湖南商会的一名副会长,自称曾是云南物流市场的一号人物,也是三起(案件)生效判决执行阶段的全权处理受托人。

相关判决书显示,3起案件的原告均为宋某某。2010年11月29日、30日,宋某某分别与蔡晓团、贾云飞、张守杰等人签订三份《借款合同》,分别借出50万、70万、60万元,作为借款人用于购置房产、装修等需求,借款期限均为5个月,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三份《借款合同》中共有两套房产作为担保,这些借款人又互为担保人。借款期限过后,这些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宋某某遂将借款人和他们的担保人告上法庭。

2013年10月31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对3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2月12日作出判决,判令各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原告本金,并承担该款自借款日至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各被告未上诉。

付成称,这些借款人和担保人,要么在大学担任要职,要么在东航等单位工作。他和宋某某是好友,因为做生意有余钱,所以这些借款实际是他所出。他在控告信中称:判决生效后,宋某某立刻委托我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局法官林昆却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不执行。

他说,判决生效后,法院查封了被告几人共4套房产一个车库,经他多次要求,各被告陆续偿还了100余万,但这笔钱尚不足以抵其本金。

“我和林昆交涉了无数次,他就是不执行拍卖程序,很长一段时间里,也不把这些被告上老赖名单。”付成说,他怀疑林昆受到了一些被告的暗中影响,“案件不执行到位,我作为债权方,反而遭到了非法拘禁。”

五华法院

当事法官无非法拘禁行为

“借贷案执行难,我们一直在努力”

对于付成的控告,当事法官林昆于2018年1月8日中午在电话里回复红星新闻,“他是一个人渣,省高院已经调查了,我不再回应。”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付成举报的回复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付成举报的回复

随后红星新闻向其短信询问,未获得进一步回应。

1月10日下午,执行局一名姜姓副局长接受了红星新闻的采访,他称,当事双方确因“举报”一事起争执。当天上午,付成到执行局,就“举报”的事情做笔录,执法人员怀疑付成录音录像,要求检查其两部手机,被付成拒绝,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监控录像显示,付成被反扣双手,致使额头碰到桌面烟灰缸后破损流血。”

▲付成额头破损流血

▲付成额头破损流血

该副局长称,做笔录时,林昆已避嫌。他和局长到场后,命令打开手铐,至于付成被铐了多长时间,他并不清楚,“林昆一直表现得很克制,举报人说不让他上厕所、吃饭,这不符合事实,我们哪怕对被执行人也不会如此。”他认为,林昆的行为不符合“非法拘禁”的情形,付成举报不实。 

姜姓副局长称,事发当日,法院的纪检组组长王娟来了解了情况,后来上级部门和检察院均介入调查,单位领导也已对林昆提出了批评,但不认为林昆行为有不妥之处。

他还表示,三起民间借贷案之所以执行难,在于一些被告欠债太多,其中一名被告有上千万欠款的案件在五华法院审理,“有一些案件执行了一二十年也执行不下来,但我们给举报人基本执行回了本金,我们一直在努力。”他说,目前,这三起案件已经启动了再审程序,“现在是执行终止状态,若再审维持原判,将启动执行。”据付成透露,1月8日他接到了再审通知。

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其递交的投诉控告材料

因职能转换已封存,2月或调查

付成说,去年6月19日与林昆发生争执后,法院即答应他一周内执行完毕。但一周后,仍旧没有执行,他便开始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及各媒体“送材料”,投诉、控告林昆对其“非法拘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非法拘禁罪”做如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五华区人民法院监察科办公室回复红星新闻,此案过程复杂,但据他们初步调查,林昆并无过错,目前调查报告已送到上级部门。

五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事情发生后,法院纪检组组长曾多次与付成沟通、交涉,但当事人仍四处举报。姜姓副局长还表示,之所以执行难,是因为付成并非三起官司的原告,其中一套查封的房产无法直接过户到其名下,无法满足付成避税的诉求。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处理此案的左姓检察员则回应付成本人,因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三职能即将转往监察委,相关案件的调查均暂停,目前相关材料封存,预计2月份可能重启调查。

付成说,他的举报,目前还没收到任何部门的回复,五华区人民法院所称的纪检组组长找他沟通一事,他也进行否认,单从他出示的发给纪检组组长的数条短信也显示,的确没有一条获得回复,也没有电话联系。

“我并不认可他们的这种内部调查。”他说,既然双方各执一词,不妨请调查部门查看当时的几个执法记录仪,“我申请公开这些录音、摄像,这些证据记录了林昆参与殴打、拘禁我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标题:商会副会长称遭执行法官非法拘禁殴打 当事法院:举报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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