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匡扶正义,再次感谢……”近日,当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检察官李光林跟上游新闻记者分享起这条短信时,嘴角不经意扬起。
一起历时约3年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三名被告人除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外,还在庭审现场当庭向被害方法定代表人道歉,赔偿共计60余万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对成立刚一年的重庆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专业团队(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专业团队)来说,只是平常办案经历中的一个片段。
“知识产权犯罪专业性强,犯罪手段隐蔽,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案件更是复杂化、隐蔽化。”李光林说。
利用“老东家”的核心技术谋利,非法获利236万元
商业秘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影响。
重庆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设备公司)于2013年底2014年初开始研发制造废油再生精馏设备。从2012年至2014年,夏某某、郑某某、唐某某先后进入净化设备公司工作,夏某某担任生产厂长,负责公司工厂管理;郑某某任外贸经理,负责国际销售;唐某某为焊工。
2015年,夏某某、郑某某出资成立了一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制造公司),通过招募唐某某等原净化设备公司工作人员等方式,利用净化设备公司的商业秘密生产废油再生精馏设备。
在生产的过程中,郑某某通过当时仍在净化设备公司工作的销售人员王某某,帮助为自己的公司推销废油再生精馏设备。王某某在被净化设备公司发现后,索性离职到机械制造公司工作。
2015年11月,净化设备公司发现,自己的废油再生蒸馏设备可能被机械制造公司侵权,于是报案。
经鉴定,净化设备公司废油精馏设备中的17项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中同机械制造公司同类设备进行对比,有8点相同,3点实质相同。截至案发时,机械制造公司接受订单12台,可获得非法利润人民币230余万元。
案件遇波折,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勇担重任
因当时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夏某某、郑某某、唐某某三人侵犯商业秘密一案被审慎作不起诉处理。
2018年5月,市检察院安排重庆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协助办理该案。
李光林正是这个团队的组长,同组成员还有渝中区检察院陶维俊、北碚区检察院薛飞、九龙坡区检察院周观长三位检察官。
2018年1月,在市检察院的统筹下,知识产权专业团队正式成立。他们通过定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教育培训、编撰指导案例、制定办案指引等工作,为全市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还专门办理全市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这四位团队成员,近年来在公诉领域都有不俗的成绩,尤其在知识产权办案方面。陶维俊办理了重庆首例“苹果翻新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薛飞成功办理了假冒“YAMAHA”注册商标案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7件22人。周观长办理“康明斯”、“利莱森玛”注册商标侵权案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件31人。作为组长的李光林,工作十多年来,办理了一系列全市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大要案。虽说之前在知识产权领域并未涉足,但作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在团队组建时,他毅然决定跳出“舒适区”,选择了知识产权领域。
确保办准办好,检察官总结出自己的专业思路
此案由李光林主办。为办准办好此案,团队四位成员时常聚在一起,多次调查取证、研究讨论。
“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专业性强,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罪名只有七个,规定的定罪要件非常苛刻,同时,配套的司法解释又相对缺乏。”李光林说,为了确保案件办理的“精准度”,专业团队检察官时常通过电子阅卷,同步审查后再在线上研判案情。
该案的争议点之一,在于是否存在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商业秘密。
为了核实清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李光林结合夏某某等人在辩解中所提到的多名提供信息的技术人员,引导侦查人员先后前往山东、辽宁等外省补充侦查,找到上述关键证人一一进行询问。
“这就从证据上排除了其商业秘密获取的合法途径。”李光林说。
与此同时,辩护人对该案中涉案技术信息是否为商业秘密也提出了置疑。专业团队检察官对全国公开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176份裁判文书进行调研分析,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的司法通说——据此,足以认定其为商业秘密。
办案期间,检察官们结合证券类等经济犯罪的司法解释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接触”+“相似”+“推定”+“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思路。
对于发现的法律争议,他们还通过全国的理论和实务界专家共同研讨的方式,借“外脑”资源集思广益。而这些研讨成果和办案收获,对团队今后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都大有裨益。
为了深入掌握民营企业家的诉求,李光林多次与被害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甚至前往被害单位实地走访,交流意见。
“刚开始,机械制造公司并不觉得他们的行为是在侵权,甚至拒绝沟通。”办案期间,李光林多次与夏某某等人及其辩护人、亲属通过电话及会面联系沟通,先后三次进行释法说理。
2018年9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撤销原不起诉决定,指定公诉专业团队办理该案的起诉工作。
团队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全案27册卷宗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夏某某等3人违反了净化设备公司的保密要求,利用在工作期间获悉的商业秘密,非法制造侵权产品销售牟利230余万元。
同年9月1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将该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一小时当庭宣判,原告发短信送锦旗感谢检察官
起诉后,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净化设备公司的经济损失,李光林先后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进行法律和政策的讲解分析。
在检察官专业的办案态度和耐心的法治宣传下,面对一份份充分的证据,夏某某等3人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认罪悔罪,并前往净化设备公司进行道歉,同意作出力所能及的赔偿。而净化设备公司在得到道歉后,也逐渐消解了怨恨。
2018年12月14日,在整整3个月的扎实准备工作后,案件的庭审“波澜不惊”,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当庭认罪。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夏某某、郑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150万,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50万。
庭审时,夏某某等三人与另两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共同站起来,向原告净化设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鞠躬道歉并忏悔,当天就赔付62万余元,并当庭获得谅解。净化设备公司当庭决定撤回民事诉讼及附带民事诉讼。
“多亏了检察官,我被侵权的事儿终于有了结果。”拿到判决书,净化设备公司的法人代表向李光林发来感谢短信,之后还专门为重庆市检察第五分院送来了一面印有“专业团队重拳出击、保驾护航民营企业”的锦旗,以示感谢。
通过办案提升社会正能量,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敢于探索
“近年来,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比,但是以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进行打击的案例却少之又少。”李光林介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业秘密的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倘若保护不力,花费大量时间金钱人力成本研发商业秘密的民营企业不仅会遭到经济上的重创,更是让整个市场对创新缺乏原动力。
这个团队组建刚到一年,大家在办案时铆足了劲。
李光林说,从零口供到认罪认罚,从剑拔弩张到冰释前嫌,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力地震慑犯罪,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重庆检察机关为了保护民营企业敢于探索、敢打硬仗的决心,更是为打击商业秘密犯罪贡献了重庆检察的方案及思路,树立了司法办案的新标杆。
2018年,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共办理要案、复杂案件10余起。另外,团队成员薛飞办理的跨省帮助帮助重庆骑龙火锅维权一事得到广泛好评。
“接下来,我们要‘扩军’了。”根据重庆市检察院安排,将壮大知识产权专业团队,充实人员。
面对种种现实的困境,检察官迎难而上。他们踏踏实实办理每一起保护民营企业的案件,不仅注重查明案件真相,追究罪犯刑事责任,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更是通过办案,将案件凸显的司法争议点明晰,同时提升社会正能量,让民营企业家们切身实地地从检察官的所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存在。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摄影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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