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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阳台上打电话,手机坠落砸中路人头部缝了三针
05-30 14:47:51 来源:实况新闻—重庆时报

5月26日一大早,两女士缓慢地走进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年轻女子扶着头上还包着纱布的年长女子来到值班前台。

民警尚未来得及询问,年长的女子就开口了,说年轻女子的手机把自己的头顶砸了一条口,被缝了三针。值班民警大吃一惊,看起来温柔的年轻女子怎么下手如此之狠呢?详细一了解,发现并非年轻女子的故意行为,竟然是一个意外。

年轻女子姓吴,家住渝北空港某小区11楼,2018年5月24日12时许,吴某在家中用手机打电话,由于家里信号较差,便走到自家阳台边,倚靠着栏杆通电话。

刚通完话,准备收回手机的一瞬间,手机突然脱手,吴某试图伸手将手机抓回,但根本就来不及,眼睁睁地望着心爱的手机从阳台外往下坠。

吴某赶紧往楼下跑去,但愿手机完好无损,即使摔坏也要在第一时间捡回自己的手机,因为里面不但有很多重要资料,而且还开设了关联银行卡等信息。

吴某径直朝小区中庭自家阳台正下方跑去,一去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只见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女子蹲在地上,一手捂着头顶,一手拿着一个手机,地上还流了不少血。受伤女子在向旁边的人展示着手中的手机,说自己就是被这个手机砸中的。正当一些热心人帮忙分析着突如其来的手机来自何方之时,吴某迅速上前连赔不是,说自己的手机不慎从楼上掉了下来,并主动表示愿意承担医疗和误工费用。

随后,吴某及时招呼出租车将伤者送至医院检查治疗。

经了解,手机砸中伤者天灵盖一侧,被缝了三针,幸好并无大碍。吴某垫付了前期的医疗费用,伤者及其家属也感到满意。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相约来派出所报警备案。

目前,渝北警方已固定好相关证据,以存档备查。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民警和驻所律师将依理依法为双方进行调解。

渝北警方温馨提示:高空抛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造成财产、人身伤害,当事人和物管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如侵害人存在主观恶意,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周雪莲

原标题:重庆:阳台上打电话,手机坠落砸中路人头部缝三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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