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姚某(化名)致电110称自己杀人了,两地警方彻夜不眠找证据,竟是姚某与父亲吵架,谎报自己杀人,想进拘留所关几天静一静。3月29日,渝北区公安分局对姚某给予拘留十日,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小伙报警称杀人欲自首
3月28日晚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接110转警称:19岁的报警人姚某,自称2018年农历春节后,在开州区某镇人民医院附近杀死朋友曾某,并就地埋尸于该镇医院背后的坝子内,现欲自首。
回兴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与姚某取得联系,他称在回兴服装城某超市附近等待民警,并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着装情况。当天值班民警杜晖、薛军伟等迅速赶往姚某提供的地址处,可这里夜市人员嘈杂,并没发现姚某所在。电话联系上姚某,他告诉民警,大庭广众之下,希望民警给予自己脸面,不要当众将其带走。考虑到其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且如果不配合可能引起违法嫌疑人逃脱等因素,民警将警灯熄灭,停放在较远的地方后,再次与姚某联系,将其捉获归案。
多地警方彻夜不眠找证据
到案后,姚某向民警讲述了“杀人”过程。姚某讲述,他在农历春节后某一天,在开州区某镇人民医院附近,因为与朋友曾某有债务纠纷,随后发生争吵,姚某使用铁棍将曾某殴打致死后离开。杀人后第二天晚上返回现场,将曾某埋尸于该镇人民医院后的坝子里。姚某称,曾某是自己在渝北区保税港某公司上班时认识的同事,河南人,20岁左右。
为查证姚某所称的杀人行为,渝北区公安分局通过市局指挥中心联系到开州区公安分局,通报相关案情,请求协助调查,并通过保税港某公司的属地派出所对曾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
考虑到案情的严重性及特殊性,开州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并调动刑侦支队、派出所等单位上百名警力,对姚某所称的杀人埋尸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并对所谓的死者曾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及调查走访。
渝北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通过对他所称的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走访,核实并无曾某这位工作人员。与此同时,开州区专案组通过彻夜排查走访及现场勘察,结果显示并无曾某这位青年男子在该镇附近暂住,现场也没有发现尸体情况。
报假警只是想进拘留所关几天静一静
在多地警方开展调查过程中,姚某改口称自己没有杀人,只是因为自己与父亲吵架,心情不好,想进拘留所关几天静一静。通过对姚某进行询问,姚某称自己高中毕业后因为工作不顺心,父亲给的压力大,当天与父亲吵架后,心情极差,想进拘留所住几天安静一下,所以谎称自己杀人了。
至于“被杀死的曾某”,其实是随口编造的姓名,姚某说自己曾经想改名为曾某,但因为各种原因没达成意愿,之后每当他对外想使用化名时便自称曾某。因为对保税港某公司安排的工作性质不满意,姚某只上了三天班便辞职了,他也不认识单位的其他员工。
询问过程中,姚某还多次询问民警,“警官,我现在后悔了,我没有杀人,是不是可以走了?”
谎报案情,男子终被处罚
经过对姚某进行检测,没发现其有吸毒行为,对他进行调查核实,也没有违法犯罪前科、精神病症状和精神病史。通过多地警方的勘察取证,走访调查等工作证实以及违法嫌疑人姚某的供述,姚某因为谎报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之规定,渝北区公安分局对违法人员姚某给予拘留十日,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渝北警方提示:谎报案情是扰乱执法秩序的违法行为,110报警电话作为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紧急求助电话,不容许任何人恶意滋扰,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