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原副区长黎永兰(左)。
在黎永兰被故意伤害一案的侦查阶段,被告人林雪川在公安机关承认,是自己用左手和右手一起往她的头上打过去,造成了黎永兰的的脑部着地。在两次庭审中,林雪川在法庭上均改变了供述,当庭翻供,称自己忘记了黎永兰是怎么样倒地的,当时在公安机关作出的陈述,是警方提示之后的结果。林雪川的辩护人也表示,目前的证据可以证明林雪川当天是喝了酒的,对于事件的细节有记不清楚的地方也在情理之中。
在10月10日第二次庭审中,两名鉴定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据黎家聘请的诉讼代理人表示,在检方提供的鉴定报告中,黎永兰身上有多处伤痕。在第二次庭审中,公诉人就多处伤情向鉴定人进行提问,试图了解伤痕的形成原因。被告人林雪川则称黎永兰臀部的伤痕是在医院抢救时形成的,黎永兰的朋友对媒体表示“他说伤痕是医院的垫子坐出来的。这个解释让黎家人很气愤,黎永兰的母亲当庭骂他是‘骗子’。”
该案一审开庭后,林雪川的家属曾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林雪川伤害黎永兰是一个偶发的事件,黎永兰去世是事实,林雪川犯了“哪条就是哪条,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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